
对于拥有私人飞机的家族而言,有一则秘而不宣的真实:飞行部门实际上是府邸的另一翼。机组成员是真正意义上的内府执事。若得其真解,飞机本身并非交通设备,而是家主生活环境的延伸;府内的服务、待客与审慎标准,必须在三万英尺高空之上,精准复现。
初设飞行部门的家主,偶会垂询于我们。我们的首要建议,或时有阻力。飞行部门自成立之日起,即成为内府中规章最严、运营最繁、且在诸多方面而言专业要求最为严苛的部分。首席机长并非戴着大檐帽的司机。他们是资深的专业人士,依据国际公约,其在飞机上享有绝对权威。其与家主的关系,必须建立在对这份权威的严肃性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。
受托组建飞行部门时,我们对首席机长的任命尤为审慎。合适的人选,几乎无一例外,都在相关机型上积累了数千小时的飞行经验。他们应曾在一家大型航空公司担任高级职位。在其职业生涯的此一阶段,他们已然具备私人航空服务所要求的审慎、通达与从容气度。我们建议家主在此项任命上须有耐心;错误的首席机长所带来的问题,其显现或许缓慢,但日后将难以补救,甚至会扰动整个内府的安宁。
飞机是内府中唯一一处空间,其妥善运行,全凭一位执事肩负。
私人飞机上的服务标准,应与家主主要居所的服务标准别无二致。同样的瓷器(若条件允许安全置放);同样品质的亚麻布;同样专注于家主在饮食与读物上的偏好。机上服务员(若有聘用)实则为内府执事,只是其在飞行中履行职责;对此类人员的招聘、培训和管理,应以招聘首席管家的同等审慎态度处之。
文末,我们想探讨一个微妙的问题:家主何时应当亲自执飞,何时不应。我们认为,持有飞机现行有效资质的家主,更能理解机组的工作,并能就整体运营做出深思熟虑的决策。然而,我们建议,在任何特定航段上是否亲自执飞的决定,应始终由首席机长做出。机长全面掌握着运行状况。家主若固执己见,便是误解了成就一个严谨飞行部门所必需的那种关系的本质。

由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罗伯特·温内克斯先生亲自撰写与编纂